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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
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0年8月10日

發文字號: 府教體字第1100159580號

速別: 普通件
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
附件: 如說明二(376540000A_1100159580_ATTACH1.pdf)


主旨: 檢送衛生福利部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公告影本1份,請貴校(含幼兒園)配合辦理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 依據臺東縣衛生局110年8月3日東衛疾字第1100157034號函辦理。

二、 旨揭附件掛載於教育處網站首頁公告處請逕行下載參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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